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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修正「臺中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表
地址: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承辦人:李羽喬 電話:2228-9111轉54530 電子信箱:lycworker@gmail.com 受文者: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:府授教終字第1080267458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如說明一(1080267458_Attach01.doc、1080267458_Attach02.doc) 主旨:檢送修正「臺中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表,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檢附「臺中市國民中學附設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表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、修正規定及全規定各一份。 二、請本府秘書處將旨揭要點刊登本府公報,並張貼本府公告欄;另請本府法制局協助建置於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。 正本: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學、市立完全中學 副本:本府秘書處(含附件)、本府法制局(含附件)、本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(含附件)、本府教育局秘書室(含附件)、本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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