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
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計畫
106.9.4主管會報通過
壹、依據
一、教育部106年8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88091A號函。
二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。
貳、目的
一、執行中途離校學生預防、處理與追蹤工作,使學生穩定就學。
二、瞭解中途離校學生離校原因並於學生復學後實施輔導,使其能穩定就學。
參、實施對象
一、當日未到校上課且未辦理請假手續,經連繫無法確定原因之學生。
二、未經請假且未到校上課超過3日以上之學生。
三、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超過3日以上之學生。
四、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3日以上之學生。
五、休學或其他原因失學者(喪失學籍之學生追蹤至18歲為止)。
六、長期缺課學生(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,全學期缺課節數達教學總節數二分之一,或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之學生。)
七、中途離校復學之學生(追蹤輔導至穩定就學)。
肆、實施方式
學校依本計畫擬訂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,並設置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小組,依需要召開安置輔導會議,評估學生狀況及需要,依下列階段實施適當之輔導策略:
一、預防階段
(一)掌握每日到校學生人數與缺(曠)課情形,並針對缺(曠)課學生進行聯繫、通知與追蹤。
(二)提供學生多元、適性課程或職業試探,協助其適性發展,以強化學生穩定就學。
(三)針對學生需求,運用相關網絡資源(如:勞動部、衛生福利部、內政部、民間團體等),共同協助學生穩定就學。
二、處理階段
針對中途離校之學生依學生請假規則、缺(曠)課、臨時外出管理等相關規範辦理。並依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中途離校輔導機制處理流程」(附圖),啟動學校處理程序。
(一)針對無故缺(曠)課學生進行追蹤與掌握。
(二)實施休、轉學學生之輔導與安置。
(三)針對學生個別因素實施輔導與持續追蹤,視需要轉介相關單位進行適性輔導與救助。
(四)無故缺(曠)課超過3日、休(轉)學或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3日以上之學生,學校應即填寫中途離校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(附表)及採取下列積極處理措施:
1、無故缺(曠)課超過3日者,積極協助學生返校就學,必要時依據個案類型偕同學生家長洽請警察機關進行協尋。
2、辦理休學之學生,應了解與掌握學生休學原因,定期追蹤輔導,並提供復學相關資訊。
3、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3日以上之學生,由轉出學校負責追蹤輔導,主動掌握學生情形並協助就學。
4、學生中途離校原因發生(含休學)或復學後,應於3日內完成通報作業。
三、追蹤階段
(一)檢討個案發生原因與未來防範。
(二)關懷個案學生追蹤輔導與救助。
(三)針對個案處理流程檢討與改進。
(四)定期追蹤輔導休學學生,依學生需要引進跨部會(如衛生福利部、內政部警政署、勞動部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)或民間團體資源等,提供多元與適性輔導。
(五)針對有意願復學學生,積極主動聯繫、協助辦理復學相關事宜。
(六)詳載學生返校就學輔導措施紀錄並進行通報,以利後續之追蹤輔導。
伍、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輔導小組編制
編組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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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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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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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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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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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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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敏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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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理及督導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各項執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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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召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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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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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怡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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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執行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有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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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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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素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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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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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宜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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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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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輔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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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煜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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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各班級學生缺曠課、追蹤與輔導瞭解及校安通報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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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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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薇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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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各班學生註冊、轉學、休(復)學處理及中途離校通報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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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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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甄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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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中途離校對象、高關懷學生之追蹤與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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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輔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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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提供諮商輔導,建立中途離校學生個案輔導紀錄並定期追蹤、掌握現況。
2.填寫中途離校學生追踨輔導記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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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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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負責掌握班級學生缺曠課、追蹤與輔導瞭解、中途離校填報事宜。
2.填寫中途離校學生追踨輔導記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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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每學期依辦理情形對相關人員給予適當之獎勵與輔導,以增進推動成效。
柒、本計畫經行政會議議決通過,奉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臺中市大里高中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處理流程

◎中途離校原因類型建議處理方式:
1.個人因素(因健康狀況、精神或心理疾病、生活作息不規律、物質濫用、藥物濫用等)-- 轉介醫療機構。
2.家庭因素(因經濟因素、家庭發生重大變故、受家長職業或不良生活習性影響、家長或監護人虐待或傷害、須照顧家人、親屬失和、居家交通不便、家庭功能不彰等)--協請相關社政單位提供協助。
3.學校因素(因對學校課程、生活無興趣、缺曠課過多、觸犯校規過多、課業壓力、師生關係、同儕關係、校園霸凌等)--輔導小組提供輔導機制。
4.社會因素(受同儕、朋友影響、加入幫派或不良青少年組織、流連、沉迷網咖或其他不當場所等)--校安通報與警察及相關機關協尋。
5.其他因素
*進修部於下午8時前掌握未到學生並聯繫家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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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大里高中中途離校學生系統通報處理流程



臺中市大里高中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
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(1)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學生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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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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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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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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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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座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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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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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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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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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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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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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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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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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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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聯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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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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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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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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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雙親家庭 □單親家庭 □隔代教養家庭 □失親 □依親 □特殊境遇子女
□自己外居 □僅與兄弟姊妹同住 □其他,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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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身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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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一般生□原住民 □身心障礙學生 □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□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 □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□其他,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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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校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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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新生未入學學生 □無故缺(曠)課超過3日者 □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超過3日者 □休學
□放棄、廢止學籍 □長期缺課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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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有提供升學就業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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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提供升學規劃□提供職涯規劃 □提供其他資訊 給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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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有就職打算□是 □否 學生願意將資料提供勞動部(或就業服務處)□是 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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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校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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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離校時間: 年 月 日 離校次數: 次
目前狀況:□至他校就讀 □離校在家 □離校離家 □已在工作 □行蹤不明家人未報警 □全家行蹤不明 □其他,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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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校原因:主要原因請劃記■;次要原因可以複選請劃記ˇ
ㄧ、個人因素
□1志趣不合 □2健康狀況 □3精神或心理疾病 □4懷孕生子或結婚 □5生活作息不規律 □6觸犯刑罰法律
□7突發重大事件,說明: □8就業 □9物質濫用 □10藥物濫用 □11其他,說明: 。
二、家庭因素
□1經濟因素 □2家庭發生重大變故(家長或監護人重殘或疾病、離婚或分居、去世、失蹤)
□3受家長職業或不良生活習性影響 □4家長或監護人虐待或傷害 □5須照顧家人
□6親屬失和 □7居家交通不便 □8家庭功能不彰 □9 其他,說明: 。
三、學校因素
□1對學校課程、生活無興趣 □2缺曠課過多 □3觸犯校規過多 □4課業壓力 □5師生關係 □6同儕關係
□7校園霸凌 □8其他,說明: 。
四、社會因素
□1受同儕、朋友影響 □2加入幫派或不良青少年組織 □3流連、沉迷網咖或其他不當場所
□4其他,說明: 。
五、其他因素
□1離境(移民、旅遊、遊學)□2不明原因之失蹤或出走 □3其他,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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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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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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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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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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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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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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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輔組長
學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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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
輔導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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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長 □已通報
教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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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大里高中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
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(2)
學生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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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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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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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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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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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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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蹤輔導及返校就學輔導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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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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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追蹤輔導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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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人員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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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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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案後追蹤輔導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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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人員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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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1.學生發生中途離校(含休學)或復學時,學校應於3天內完成系統通報。
2.本表正面由主要通報人留存,影本提供導師、生輔組長、輔導老師進行個別輔導及紀錄。
3.導師應將追蹤輔導及返校就學輔導紀錄記載於AB卡或其他輔導紀錄系統,並依學生需求,聯繫相關處室資源,以利後續之輔導。本表反面由紀錄人員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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