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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臺中市立大里高中愛護班級公物競賽辦法
臺中市立大里高中愛護班級公物競賽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08月29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9月1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、目的:培養學生愛物惜物,愛護公物習摜,發揮責任感,珍惜資源精神,促進校園美化、綠化達到教育功能。 二、對象:全校各班依年級分組比賽。 三、內容:各班(含個人)保管之學校班級公物 四、辦法: (一)評分項目與標準:(下列各項均含保管名條黏貼是否完整)
(二)評分標準:
(三)評分時間:每學期末總評,時間另行公佈 (四)評分人員:由總務處、學務處及學生代表組成評分小組評分 五、獎懲: (一)獎金:取各年級最優勝者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,第一名獎金800元,第二名獎金500元,第三名獎金300元。 (二)敘獎:各班評分分數總分達40分以上(含40分)班級全班記嘉獎乙次,分數達30分以上(含30分)班級20人次記嘉獎乙次,分數達20分以上(含20分)班級15人次記嘉獎乙次。 (三)另各班評分未達標準(總分為10分以內)者,須再複檢通過。 (四)各得獎班級同學敘獎名單由各班導師提報後轉學務處辦理敘獎。
六、本競賽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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