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圖書館電腦設備使用規定
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 行政會報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 行政會報修訂通過
一、開放時間
1.每週一~週五:下課時間開放使用。
2.午休時間使用必須事先填寫預約申請單並經導師同意後使用。
3.學生於上課時間除教師在場指導外不得使用本館電腦設備。
4.寒暑假學藝活動期間照常開放。
二、注意事項
本館電腦於開放時間供全校教職員生上網查詢資料使用。請依使用說明操作,並遵守本校網路使用管理規範之規定。
個人之資料請勿儲存於電腦硬碟中,本館定期清除硬碟中之資料。
禁止進入電玩、色情網站及聊天室。
請勿更改電腦任何設定值。
列印資料必須登記列印張數,影印或列印每張一元。
如有任何問題,可請圖書館人員協助。
電腦設備請妥加愛護並保持清潔,若有污損或其他違法情事而損壞者,應照價賠償,並依校規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