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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電腦教室管理使用規定
臺中市立大里高級中學電腦教室管理使用規定
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 行政會報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 行政會報修訂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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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電腦教室應先脫鞋並將鞋子放置鞋櫃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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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相關書本及紙筆外,不得攜帶飲料、食品、運動器材等進入教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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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時按照編號就座,不得隨便更換位置,如電腦故障,經報告後始得換機操作,否則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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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使用前應檢查座位上之電腦是否有故障,如未報告應由該座位學生負責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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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中如機器有問題,應立即請教老師切勿自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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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拆裝電腦或未經任課老師同意擅自更換鍵盤或滑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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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得老師同意不得將任何資料存入硬碟,亦不得自行清除內存之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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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內保持肅靜及整潔,切勿喧嘩及亂丟紙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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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許可,不得攜帶電動玩具及課程以外之軟體,違規同學依校規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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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完畢離機前,務必檢查是否關機,物歸定位。各班負責同學協助老師檢查設備關閉門窗與電源,並請老師填寫電腦使用狀況表,以便維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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